第1个回答 2010-06-29
法律规定劳动者的辞职权是100%,不准的话等于是侵害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了,无需单位批准,单位应当在30天后办理离职手续。所以你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真的是不想再做下去的话,你就和你的同事们去劳动局告公司,稳赢的像你这种情况,
按照劳动法规定一个星期按五天八小时的正常上班时间,超出部分按加班,需支付加班费。]
不签合同的话还需支付你双倍的工资,如果没买社保的话还能要求他们把社保给你补上。下面给出相关的劳动法规你看。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0-06-29
强制加班,且是免费的,就已经违反劳动法,按规定员工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如单位不批,可到劳动保障部门直接申请解除,并可相应的申请之前加班的加班费和劳动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29
当然违法
如果没签合同可以马上就走
如果有签合同且在试用期内 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到时就可以走了
如果有签合同并超过试用期 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 到时才可以走
以上情况都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第4个回答 2010-06-29
强制加班是违法的,劳动者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到时候直接走人,不需要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