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能要求公司立刻结清工资吗

我现在所在公司已经拖欠员工4个月工资了,我不想干了 已经提前一个月给老板打了招呼 递交了辞职信 被老板扣押 说要找到人接替我才能让我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老板说还没找到人但是又批准我辞职,问题是辞职他不给我结清工资 说要再过一个月才能结清。。。这种问题能够通过什么方式解决。。我不能呆在这里等一个月等着拿工资吧。。。没天理了。。。有没有哪位懂法律资深一点的前辈给我指点一下啊 谢谢了。。。

分析如下:可以,按劳动法规定,辞职时公司应当与员工结清工资。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根据《劳务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拓展资料:

《劳务法》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劳动法

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1

可以。只要依法提出辞职申请并得到批准,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

如果你的单位持续扣押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参考资料: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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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4

1.可以,但要预留合理时间。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4.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

扩展资料: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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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7

1: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为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百度百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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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立刻结清工资。

如果建立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为准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合同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随时走人,投诉没有必要,用人单位不让走也可以走,必要时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扩展资料: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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