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是商服用地房产证是住宅有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商服用地,我貌似记得在国家对土地正规分类中是没有这个专有名词的,但实际上是存在的。
其实也是商业用地的范围,但现在许多地方为了变相开发用地,基本默认了“商服用地”这个概念,按道理这种商业用地是不能开发住宅出售的(土地产权只有40年),顶多做些办公场所、员工宿舍之类,是不可以对社会作为居家住宅出售的。
由于前期房地产火爆,开发商为了尽快变现或回笼资金,就在商业项目中搞这么个东西。这样一来两边占便宜:1.土地出让价格较低(有的甚至享受招商引资优惠),2.快速套现部分资金及获取利润。
要知道,一般的大型商业项目投入大,周期长,还有很多不确定性,为了降低风险及利润最大化,就催生了这么个“商服用地”。
这一般与当地政府默许有很大关系,现在也有不少地方在清理这个现象。因为这对其他开发单位及购房者来讲是不公平的(40年产权,正规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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