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在老家是超生的先在户口落到我家是否可以分到土地

如题所述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的:
  1、当事人的户口申报在户口所在地的,就是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可以享受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承包土地经营权等);
  2、如果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拒绝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理依据,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 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
  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
  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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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8
一九九七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有效期限由原来的三十年可能更改到了七十年,即使还是原来的三十年现在也没有到期,所以嫁到哪里也暂时不会分到土地,除非是各地方土地小调整,各地方的规章制度略有不同,有的农村集体社队或者村委会有机动地也许会给予土地补偿,不过现在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也是希望渺茫的,农村机动地都已发包形式转包给农户了,具体事宜根据你们当地的村委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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