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年关于这个很明确,一甲进士或被授予副将、参将、游击、都司,二三甲的进士被授予守备、署守备。之后武状元被授予一等侍卫,榜眼、探花被授予二等侍卫,二、三甲进士被授予三等以及蓝翎侍卫。
这些人得到了这些官位后,再到兵部选实职官。一般会开始进翰林院,被授予六品或七品编修,或是翰林院修撰,或者著作郎等,开始了科举后的仕途。能被分到翰林院的,是科举考试中成绩最优异的那几个人。
其他的进士需要再次考试后才能获得进入翰林院做词臣、史官的资格。只有状元、榜眼和探花,一考完殿试揭榜后,就能直接进入翰林院了。状元被授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
修撰是能够参与国家的修史活动,又叫史官,是非常大的荣誉了。一些当过史官的官僚,在死后墓志铭写官位的时候,一般会特别注明,他修过史,当过翰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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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是中国的特产,是中国科举制度诸多名词中最为炫耀的一个。科举制选状元肇基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从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科举考试开始,至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最后一次科考,凡1282年间历代王朝共选拔了文状元654名,武状元185名(有姓名记载的)。
状元就是类似今天高普考的榜首。今天在史籍中留有名号的状元约有七百多人左右,他们都是在苦读之后,才一举成名天下知,成为当时科考上的佼佼者。因历朝历代多以文艺及哲理为取才的标准,虽然这些状元中不乏政治家、史学家,但仍以文学家为多。
其中较为人知的有,唐代的贺知章、王维、柳公权,宋代的张孝祥、文天祥,明代的胡广、杨慎,清代的翁同龢、张謇等。中状元称为“大魁天下”,是读书人的最高荣誉,但大多数的状元,因为个人的因素或当时环境的牵制,使其一生不能大伸手脚,有所作为,而终至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
状元起初称为“状头”,原来在唐朝参加考试的士子,经由各州贡送到京城,在应试前需递送“投状”,即类似今日考试报时填写资料的情形一样。考试结束之后,将最高的成绩放在最前面,就叫做“状头”。居首者因曰状头,亦曰状元。
明清两代,殿试一二三名,确定其名称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的地位日益特殊,新进状元照例受六品的翰林院修撰。翰林素有“储相”之名,因为这个职位较接近皇帝,升迁的机会比同榜者快。
在清朝的殿试主要以应考者的书法来定优劣,清朝政府原本只是要求试卷形式上的整齐,以利阅卷者评阅考卷。到了康熙年间,中年时的康熙对书法产生爱好之心,于是天下的士子在上行下效的风气下,纷纷勤练书法。
而这个风潮对于状元的择取也有莫大的影响力,在康熙三十年,殿试拟吴昺为状元,可是康熙喜欢第二名的戴有祺的书法字,于是戴有祺便成为钦点的状元了。
中国科举史上第一个状元是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的孙伏伽,最后一个状元是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的刘春霖,
从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至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最后一次科考,共1282年间,共录取有姓名记载的文状元654名、武状元185名。历史上的第一个状元是唐武德五年的孙伏伽,最后一个状元是清光绪三十年的刘春霖。
最年轻的状元是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的苏瑰和咸亨四年(673年)的郭元振,当时年龄都不满18岁;年龄最大的状元是唐代的尹枢,他一生参加科举考试几十次,直到70多岁才自荐考中了状元,了却金榜题名的夙愿。中国历史上虽然出了个女皇帝武则天,却很少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女状元。
只有清朝太平天国时期,20岁的女子傅善祥,参加太平天国组织的科举考试而成为了女状元。
在“学而优则仕”的封建时代,文人们都把考状元作为跻身仕途的唯一途径。“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激励着无数学子卧薪尝胆、悬梁刺股、勇跳龙门。
中状元者号为“大魁天下”,因其为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又别称“殿元”。又因其位居三鼎甲之首,所以也别称鼎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状元
状元、榜眼、探花一般都会被派到翰林院任职,状元授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之职,榜眼、探花授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之职。
翰林院自出现便与科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发轫于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是教育制度和选举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其核心是通过考试以选拔官员,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并促进社会成员规范化地垂直流动。
在科举制的发展过程中,翰林院逐渐成为文化层次最高的官僚机构,自唐代创翰林学士草诏并应奉文字之责后,靠科举而晋身者的比例逐渐增加。
至明代,翰林院成为外朝官署,并规定一甲进士三人直接入翰林之制, 状元授修撰(从六品), 榜眼、 探花授编修( 正七品),还创立 庶吉士制度。
清代科举,沿袭一甲进士直入翰林之成法,二三甲进士则通过考选庶吉士才得入翰林,称为朝考,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合格者由皇帝亲笔勾定,称“钦点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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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充经筵日讲
每年秋天举行经筵典礼,先由翰林院开列直讲官满、汉各8人(满讲官由大学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充任;汉讲官以翰林出身之大学士、 尚书、 侍郎、 内阁学士、 詹事、 侍读学士、 侍讲学士、 国子监祭酒充任),奏请皇帝钦派四人值讲。
2、掌进士“ 朝考”之事
清代科举制度,每科于“殿试 传胪”后, 礼部以新进士名册送翰林院,由掌院学士奏请“御试”于 保和殿。
3、论撰文史
其所撰有祝文、册宝文(册立、册封后妃)、册诰文(册封王公)、碑文、谕祭文等。此外,纂修实录、圣训、本纪、玉牒及其他书史,或由翰林院承办,或由翰林院派编修、检讨参与纂修。而对书史的编辑校勘,则是翰林院官的主要职务。
4、稽查史书、录书
六科根据红本辑录的史书(送 内阁),录书(存科),为防止“玩忽潦草”,每年派翰林官两人专司稽查。
5、稽查官学功课
宗人府的宗学、觉罗学, 内务府的 咸安宫官学及八旗的官学,都派翰林官稽查教习功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