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如何计算出勤天数

如题所述

月出勤天数的计算一般分标准算法和实际算法两种。标准算法的月出勤天数按21。75天算;实际算法的月出勤天数等于月实际天数减去休息日。正常工作每日不超过8小时,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合计不超过11个小时。但也不是天天都可以加班3个小时,因为劳动法同时规定每个月加班不超过36个小时,即最多12天里可以每天上班11个小时。

根据我国最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应出勤天数的回答是月出勤天数为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3、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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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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