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结果公司用另外一个公司交社保可以要求三倍违约金吗

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结果公司用另外一个公司交社保可以要求三倍违约金吗?公司现在没有按照合同条款发工资,随意从底薪里扣绩效费用

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就是说,公司的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规之处,只是不合情理。
签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的“用人单位”应该是指《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因为在《劳动合同法》中有两种称谓,一种是用工单位,一种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如果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没有约定,那就应该由派遣单位给他们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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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6
这个肯定是赔不了的,只要是他给你按要求缴纳了社保,或者是集团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那么就不存在违规现象,所以先去查一下缴纳的社保额度是否和工资待遇相匹配再说吧,其他都是次要的。
第2个回答  2020-02-26
这可能么?你跟另一个公司没有合同关系,怎么给你交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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