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跟约定工资不符的劳动合同,工资还是分两个公司发放,这样后面如果遇到纠纷,要收集什么证据维权?

如题所述

收集实际工资的发放记录,工资条和银行流水等证据。如果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未提出对于工资的异议,那么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工资发放应以劳动合同为准,但是劳动者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由该公司支付所有的劳动报酬,不能分两家公司发放工资。
法律分析
首先,劳动者与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无特殊情况,合同写的工资应与约定的工资一致。因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即在劳动者进行面试时,双方就工资问题是经过协商的,并且是经协商取得一致才确定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即使要签劳动合同,也必须跟约定的工资一致。其次,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写的工资跟约定的不一致,双方对工资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并且签字确认的,那么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之后,双方若是因为工资不一致产生纠纷的,将以劳动合同写的工资条款为准。最后,员工签订合同时,发现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要及时提出异议,否则签订后将产生效力。因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就工资问题做的约定,双方协商一致有效,但是随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又写了与约定不一致的工资,其实就是对工资条款做了新约定,一旦双方就此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那么可以推翻先前的约定,即工资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工资分两个公司发放是不合法的,因为工资是要根据劳动合同来发的,如果劳动者没有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与另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不应该由另一家公司发放劳动者工资。另一家公司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的话,倘若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凭借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举报该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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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3
签订了跟约定工资不符,劳动合同工资分两个公司发放,这样的后面遇到了纠纷,我觉得最好不要到这样的公司,连个公司发份肯定会有纠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8-13
1.不要进这样的公司,以后有劳动纠纷两家公司互相扯皮,利益受损的是你。
2.能证明你在这公司上班的东西,例如,厂牌或者工作证明
3.流水账。每月工资明细,银行或者支付宝
第3个回答  2021-08-13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志的体现,误签了合同,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要求重新签订。维权证据当然是两个公司发放工资的凭证。
第4个回答  2021-08-13
我就在那可能是要详细谈一下劳动合同有可能是当时 然后你今天不是一样,会根据你的劳动能力来发放一些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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