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做电话销售的,一天工作时间九个小时,没有加班费,符合规定吗?

我公司主要是做业务的,早上九点到十二点,中午两点到下午五点半,晚上六点半到九点,总共工作时间是九个小时,一周上六天班,星期天到星期五,没有加班费,工资1500,这样符合规定吗?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部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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