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妇联招聘只限男性,是否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

安徽合肥肥西县妇联6月8日发布的一则招聘公告引发网友关注,该招聘公告中只招聘2名“男性”。
6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肥西县妇联一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招聘公告已修改,现男女均可报名。

这样的做法从法律角度上来说的确是违反了平等就业的原则。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23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第26条、2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因此,肥西县妇联的这一做法的确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就业促进法》,没有体现男女平等原则。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聊聊这件事。

肥西县妇联6月8日发布了一则招聘公告,公告表明单位要招聘两名工作人员,但是这件事却引起了小伙伴们的热议。因为小伙伴们发现在“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这行字的后面还有个括弧,括弧标注为“男性”,意思也就是说只招男的工作人员。

对于这样的招聘要求,很多人就不干了,心想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搞xing别歧视。很快,这件事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相关单位也关注到了这件事并立马作出了改正,招聘的工作人员表示“招聘的工作现在男女不限,都可以报名,之后的招聘工作,将平等地按成绩录取”。

同时还有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肥西县妇联的工作人员全部都是女性,因此就考虑增加男同志,在平时从事搬材料等力气活的时候更轻松。并且,婚姻调解时,发生冲突的概率不小,去年,肥西县妇联的一名女同志在婚姻调解时,因出现冲突手指受伤了,招男性原本也是出于安全的考量”。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为招聘单位的本意并不是搞“xing别歧视”,更多是考虑到岗位需求。我们也不用拿着“放大镜”去看一些事,因为工作内容的不同,招录更合适的人选,这本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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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10
这样的做法从法律角度上来说的确是违反了平等就业的原则。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23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第26条、2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因此,肥西县妇联的这一做法的确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就业促进法》,没有体现男女平等原则。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聊聊这件事。

肥西县妇联6月8日发布了一则招聘公告,公告表明单位要招聘两名工作人员,但是这件事却引起了小伙伴们的热议。因为小伙伴们发现在“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这行字的后面还有个括弧,括弧标注为“男性”,意思也就是说只招男的工作人员。

对于这样的招聘要求,很多人就不干了,心想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搞xing别歧视。很快,这件事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相关单位也关注到了这件事并立马作出了改正,招聘的工作人员表示“招聘的工作现在男女不限,都可以报名,之后的招聘工作,将平等地按成绩录取”。

同时还有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肥西县妇联的工作人员全部都是女性,因此就考虑增加男同志,在平时从事搬材料等力气活的时候更轻松。并且,婚姻调解时,发生冲突的概率不小,去年,肥西县妇联的一名女同志在婚姻调解时,因出现冲突手指受伤了,招男性原本也是出于安全的考量”。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为招聘单位的本意并不是搞“xing别歧视”,更多是考虑到岗位需求。我们也不用拿着“放大镜”去看一些事,因为工作内容的不同,招录更合适的人选,这本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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