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贪污挪用公款1.69亿被判无期,对此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这名出纳身为一个财务人员,却做着完全违背财务守则的事情,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达到贪污、挪用公款的目的。

很多人在学习会计的时候,其实都会学习会计相应的财务守则,就是要告诉这些会计在工作当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并且对于工作内的有些事情是不能够去做,因为会计人员都知道公司的相应漏洞在哪里,知道公司的大概结构,所以也是最容易造成疏忽的地方。这名出纳人员就是借着这种情形来达到贪污、挪用公款的目的,虽然自己过上了奢侈的生活,但是终究是错误。

因为小小的出纳就能够挪用公款达到1.69亿元,那也说明这个单位在审核相应的财务管理的时候,有可能存在纰漏或者漏洞,应该得到相应的整改。

按照正常情况下来说,一个单位一般情况下都会对所有的单据进行审核之后才能够进行报销。但是根据出纳的描述来看,他是报了假的金额上去,当时依旧获得了批准。这也说明他们内部存在一定的漏洞是没有办法弥补,于是他就借着这个漏洞,来做了更多不利的事情,直到贪污挪用公款达到1.69亿元这么大的金额之后,单位才会有所察觉。所以在这次事件之后,这家单位还是应该要做相应的调整管理措施。

这位出纳就是一时贪心造就了现在的结果,目前他被判无期徒刑,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她这一生就这么毁了。

人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有些诱惑我们可以接受,但是有些诱惑即使再怎么吸引人,我们也不应该踏入。因为那是我们无法触及的深渊,一旦你进入到里面就无法收场,等待你的只会是法律的牢笼,所以管理好个人本身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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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2
我觉得这个就叫做罪有应得吧,贪污1.69亿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要知道在我们国家普通民众的月收入也不过才四五千而已,一个官员竟然贪污受贿如此之多,着实有点让人接受不了,普通民众辛苦一辈子也不可能赚到这么多钱。
第2个回答  2021-05-02
我认为该出纳被判处无期徒刑是他罪有应得,公款属于共有财产,而不是自己私自挪用的个人财产,这种人不把法律放在心上,被法律惩罚也是应该的。
第3个回答  2021-05-02
我觉得这个判决非常好 ,出纳贪污,挪用公款本来就是不可饶恕的事情 ,刑罚就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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