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去投诉,可以全部补缴的,公司交公司那一份,你交个人那一份,不能补现金的。
1.你可以要求2008年2月到2009年12月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09年1月到10年8月你可以要求20个月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的双倍工资。
3.没买保险你可以一次要求和公司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你(08.09.10.)三年的三个月工资作为补偿,08年前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法,所以没有补偿。
4.目前你一共能要求11+20+3=34个月工资。
不过劳动只支持一年时效,法院支持两年(也就是说支持2008年8月到2010年8月的诉请)。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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