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厂工作快七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现在我要马上辞职。

我在一个厂工作快七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现在我要马上辞职,厂里还要扣压我一个月工资,说是还要我为它工作一个月才行。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即违法。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如果工作快七年都没签订劳动合同,则工厂严重违法,你有权要求与工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工厂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工厂不同意,你不应当提出辞职,而应当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工厂补缴社会保险、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快七年,工厂不但无权克扣你的当月工资,而且应当支付你十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的社保金额可能比较高,建议收集你在该工厂工作的证据、有必要时向当地律师详细咨询,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利。追问

但是我已经提出辞职了,难道我又回去说我不走了,说要和厂里签同,这已经不可能了。厂里已经闹翻了。难道厂里一分都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

追答

你可向厂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涉及法律规定及实践操作问题,如果你自己没有经验,建议向当地律师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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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2
首先,没有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是要支付你双倍工资的,从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关于社保,你这个属于雇佣关系,应当是要帮你买社保的。
你提出辞职对你没有任何好处,虽然说你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要辞职就可以,但是你单方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建议你直接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单位不跟你签合同和买社保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你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等。提交回答追问

但是厂里没有跟我签订任何合同,保括无定期的合同。

追答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依据用工之日时起,而不是签合同,你证明你什么时候在那工作即可。

第2个回答  2013-03-02
没有交缴纳社会保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补缴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协商不成的,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3-02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第4个回答  2013-03-02
什么厂啊 ?投诉他啊去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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