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发现单位少缴社保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一,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第二,向社保经办机构维权。第三,用人单位主动补缴。如果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无法补缴社保,造成劳动者退休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一、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单位不缴纳社保如理如下: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单位能补交养老保险吗
      单位是可以进行养老保险的补交的,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因此法律的规定是,如果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必然不需要补缴社保,申请补缴社保必然是出于用人单位的一些违法缴纳社保行为。
      三、不交社保有什么影响?
      国家对企业单位强制交社保,对个人单位并不强制。
      一、对于劳动者而言,可交可不交;劳动者不交的后果如下
      1、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的条件限制为:缴纳养老金满15年以后,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而医疗保险则需要缴满20年才能够终生享受。如果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将无法享受医保和养老保险。2、在部分城市无法买房部分城市将买房的条件直接和社保相关联。这意味着,不交社保则达不到买房的门槛。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要在北京买房需要至少缴满5年的社保,而且中间不能断交,一旦断交则重新计算5年期限。
      二、对于企业而言,国家是强制交社保的;企业不交的后果如下
      1、行政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赔偿责任。首先,要赔养老金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外,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保险条例无一不规定了当职工遇到需要保险理赔的情形而企业未缴纳相应保险而所有赔付责任由企业承担的条款。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进而依照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