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就业市场上面临的歧视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这种歧视并不意味着女生不能够获得公平的机会和平等的待遇。如果你作为女性在就业市场上受到歧视,那么以下是一些应对这种情况的方法。
首先,你应该学会坚持自己的权益。如果你认为自己在就业市场上面临了歧视,那么你应该坚持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放弃。你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上级领导反映你自己的情况,让他们知道你的困境和不公平待遇,并要求他们给予你公正的评价和平等的机会。
其次,你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在就业市场上,能力和素质是女生获得成功的关键。如果你想要获得更好的机会和更高的待遇,那么你就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储备。通过参加培训、课程、证书考试等方式积累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你需要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在就业市场上,女生应该注重寻找那些在文化氛围、女性友好程度等方面更加开放和尊重女性的公司。这些公司通常会更加注重员工的个人发展与家庭关怀,为员工提供更加友好的工作环境和更加公正的机会。
最后,你需要寻找支持和帮助。在就业市场上,女性应该互相支持和帮助。你可以加入女性职场交流群或者寻找女性职业发展机构,与其他女性分享自己的经验和困惑,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女生在就业市场上面临歧视是一件普遍存在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不能够获得公平的机会和平等的待遇。如果你遭遇到了这种情况,要坚持自己的权益,提升自己的能力,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并寻求支持和帮助,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有利于法律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提高公众和用人单位的意识。将有关维护女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如《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列入重点法范围和普法规划的内容,加大向全社会宣传的力度,同时,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性别平等观念、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损害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益现象的发生。
第二, 限制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并用举证倒置来遏制就业性别歧视。我国对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过大,劳动法仅在第十二条规定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四种就业歧视,但对于年龄、学历、身高等方面的限制是否属于歧视,并未规定,应该增加该条规定的内容,并设立兜底条款。同时,鉴于现在的歧视大多属于间接歧视,由应聘者承担举证责任,搜集证据非常困难,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方来证明自己选择男性而不选择女性的理由足够充分。如果雇主方败诉,则应该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督促雇主在招聘过程中真正贯彻性别平等。
第三, 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和就业救济途径。尽快建立统一的社会统筹的生育保障模式,将企业雇佣风险转移到社会上,并对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单位实行税收优惠制度,以弥补单位中女工过多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在救济途径上,对劳动关系建立之前的就业歧视问题,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也可通过民事诉讼,同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为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性别歧视的女大学生提供有力的支持。在立法上,对就业歧视应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针对企业用人单位的歧视,完善相关程序制度,如扩大受案范围,把就业歧视争议纳入劳动争议;对就业歧视的救济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用人单位支付律师费用。
第四, 完善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加强法律监督,强化法律执行。我国现行保证平等就业的法律规定得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在内容、定位和立法技术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要抓住执法这个环节,重点解决当前女大学生就业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察和打击力度,明确违法责任。只有在违法必究的前提下,侵害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益的行为才能无可遁形。
第五, 加强高校教育与女大学生就业的联系,引导女大学生加强自身的就业应对能力。高校教育应该因材施教,因性别施教,从社会需求出发施教,开设发挥女性特长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