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公司未能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和我达成协议赔偿我10000元,1月23号发工资时老板要求我在工资条上(上面包括赔偿款项目)签字,说会在23号晚上通过网银转账给我,但是公司只给我发了工资,赔偿款却没有发,现在他拿着我签字的工资条说我已经领过了,而且发的是现金。但公司一直以来发工资都是通过网银的,这个月的3800元也是,这个有银行流水做证,工资条是一条细长条的那种,抬头是工资条,上面也没有已收到等这些字眼,只有数额和工资构成,上面有我的签名,我想去告他,请问这张工资条能做为证据证明他已经给过我钱吗?我的胜算是多少?
工资条格式如下:
姓名 基本工资 奖金 请假 实发工资
XXX XXX XXX XXX 3800 签名:
劳动关系解除赔偿款10000元 签名:
不是收据啊,只是一个小细长条
追答从字面上看这就是你当场收取了现金之后出具的收据。你仍旧可以起诉,但胜算不大,因为你单位说了赔偿款是以现金形式交给你的,没有转账记录。你如果能证明没有收到这笔现金,就可以胜诉。
追问我可以请求查他的银行账和财务账啊,给现金什么的财务会做账吧?
追答可以查账,但没什么把握。因为公司可以做假账,可以把其他现金流动算到你头上。如果查账没用的话你就败诉了。一般我认为要事先有把握了才去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