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板没有签合同,现在我要辞职,他要扣我半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提前一星期跟他说的

优先级:1.你去和他好好说,好走,就说自己为什么走,实在是...求求情,好聚好散,看他怎么说。
2.如果还是要扣工资,我告诉你,没签合同,劳动法规定,有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签合同。你要去劳动仲裁,但是我告诉你,这条路你走不通。
3.想办法去和他合理的争辩,老板我们没签合同,你也没说提前规定多少天打招呼,我好歹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怎么能扣我的工资呢,就这样小闹一下。
兄弟,个人永远搞不过公司的,如果公司有心的话,作为过来人,给你个建议,如果最后老板还是一毛不拔,无计可施了,还是算了吧,下次留个心啊,合同一定要签的。出来混不容易的。
纯手打,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25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第2个回答  2012-11-29
你的用人单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并且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有安排外出培训有培训协议明确规定的除外。如果你的老板克扣
你的工资,你可以掌握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所克扣的工资并要求支付克扣工资总额的25%赔偿金的。如果你不清楚怎么做,可以请熟悉劳动法律的人士帮你代理进行仲裁。
第3个回答  2012-11-25
没有合同,你可以随时走,但是老板也可以随便的扣你的工资,如果是小厂那就扣定了,如果是大厂他不敢,怕你闹事,希望可以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26
少的话不要计较了。。多的话就去劳动执法大队举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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