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劳动法规定实习最长时间是多少呢?

我是应届毕业生,去年跟劳务公司签订了协议,从2007年10月31日开始,在公司实习,注意:是实习。实习直到取到毕业证书为止,大概7月份才能取得毕业证书,劳动条款里面有罚款,在领到毕业证书之前因个人原因离开,罚款多少多少。请问新劳动法规定实习最长时间是多少呢?劳务公司这样罚款合不合法?不是说实习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扩展资料: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医院,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行。见习期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毕业生应当清楚,此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自己无需提供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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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26
《劳动法》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只将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这5种人排除在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之外,而并不包括在校学生,说明在校大学生也是劳动者。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著名劳动法专家梁智。梁智认为一些企业以“实习”来搪塞应届生,这种做法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这些企业所谓的“实习”,根本就不能称作真正意义的实习。严格来说,实习是指尚未毕业的学生以学习为目的,到企业参加实践,巩固课堂知识,不仅没有工资,还要由学校或个人向企业交纳实习费。而应届生到招聘会求职是以进入劳动力市场为目的,走的是员工招聘的程序,因此他们应该享受和其他员工相同的待遇,不能因为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就对他们另眼相待,否则一旦发生劳动关系纠纷,企业将面临法律风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4-22
实习和试用是不一样的,劳动法里对实习期限没有具体规定。
你如果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协议,是民事关系的合同,则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部门的管理范畴,从法律角度看你们的协议是不违法的,但是你觉得侵犯你的权益,就只能通过上法院来解决。
第3个回答  2008-04-22
你和劳务公司的协议是不合法的,实习时间上我同意上面的意见,
第4个回答  2015-09-22
1、如果还没有毕业的话,实习期的长短可以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一旦毕业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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