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自建楼房是否每层都有独立的房产证?

大家好,我想咨询下私人自建楼房办理房产证是否每层都有独立的房产证,我有意购买一私人自建房,但房主没有房产证。他说可以办理,也可以以借款用房屋抵债的方式公证,请问这种房可以办每层独立的房产证吗?该如何办理?如果用房屋抵债的方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说在多年后出现征地等现象,涉及到补偿时,我的利益是否有保障?谢谢!

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城镇规划区外或建设用地范围建房。一般由乡政府颁发的是乡镇产权,只能居住,不能买卖。因此自建房不属于商品房,更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自建房没有产权证,只有《宅基地使用证》。

宅基地使用证用于农村,不属于所有权证,但却是能证明谁是房产主人的证据。因为农村多半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组织成员需要建房,就必须办理宅基证。

但是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因此个人对土地并没有所有权,即便是批准建房,也仅有使用权而已,因此农村居民没有房产证仅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意即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扩展资料:

自建房申请手续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

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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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4

土地证是国有的,上面建筑应该是可以批建筑面积和层数。如果没经过审批,或者建成之后,不符合规划要求,肯定办不了每一层的房产证。

一般来说,私人建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宅基地上)建造。这个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和一幢楼的产权,分不开;每一层的房子俗称小产权。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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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土地证是国有的,上面建筑应该是可以批建筑面积和层数。如果没经过审批,或者建成之后,不符合规划要求,肯定办不了每一层的房产证。
一般来说,私人建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宅基地上)建造。这个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和一幢楼的产权,分不开;每一层的房子俗称小产权。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不建议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因为存在很大的风险,你不能保证你的房屋所有权的。
另外自建房如果是宅地基房的话,是不能过户的,这种房子不进入流通领域的,不能交易,无法办理房产证过户。
法律只承认登记所有人的所有权,没有进行房产登记的,不能保障补偿利益,而且,即使是有,也不是给你的,是给原房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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