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小学生校内被同学踢伤下体构成七级伤残,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此事的?

如题所述

在学校,同学之间相互追赶打闹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因为嬉笑打闹而造成的同学之间的意外伤害也数不胜数,所以在学校期间,不仅老师和学校要起到监管学生的作用,对于家长来说,也应当教育我们的孩子时刻注意人生安全,并且不要伤害其他同学。在常德一所小学内,就发生了因为同学之间嬉笑打闹而造成被害人下体七级伤残的事故。这件事情值得我们所有家长和学校警醒。

事发当天,一名男同学和一名女同学在学校小卖部买东西的时候,发生追逐。本来两个人只是在打闹,但是女孩儿的一名同学看到了,以为是男孩儿在欺负自己的同学,于是跑过去朝男孩的下体踢了一脚,当时男孩因疼痛跪在了地上,之后并没有什么异常,于是继续回学校上课,等到回家之后。才发现自己一侧睾丸红肿,由家人带去医院检查。当日即做了睾丸切除手术,被认定为七级伤残。

于是男孩儿及其父母将这名女孩儿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作为本次事件的侵害人,这名女孩儿在看到同学嬉笑打闹的时候,没有报告本班班主任,而由于自己的直接伤害,导致了男孩儿的伤残行为,所以这名女孩儿应当承担这件事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女孩儿太小,所以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

而学校方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这件事情是发生在学校食堂内。学校在学生饭后管理时间没有相应的人员看管。导致了同学之间发生这样的情况。并且事发后,学校也没有及时了解到情况,所以因为管理不足,学校方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对于这名男孩的家长来说,在男孩儿发生上海之后没有及时发现,并且送往医院治疗,导致了孩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所以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最终法院认定,这名女孩儿的监护人赔偿男孩14万元,学校赔偿男孩儿鉴定费912元。

这样的事件,给予我们所有的家长和学校一个警醒。我们都以为学校在校内嬉笑打闹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情,而忽略了,孩子毕竟是孩子,孩子所有的言行,都应当受到学校以及家长的看管和教育,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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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9
结果是孩子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应没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因学校购买了校方责任保险,最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第2个回答  2021-11-19
法院最终判决踢人的同学的家长需要赔偿医疗费用,而且也要赔偿大概100万元的精神损失。
第3个回答  2021-11-19
法院最终判决学校和个人要赔偿这个孩子28万元,其他的诉求已经被驳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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