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未交社保,现在想离职。

我是做设计的,因为今天有个东西设计错了。公司要求赔偿50%。
注:正常是设计好后,打样然后设计师核对给后开始印刷。这次采购部没有打样直接印刷了,结果尺寸错了,公司要求设计师陪50%。
因为金额有点高,本人本离职。
公司签过合同,霸王合同。公司上合同样搞上有一条是,员工自愿不交社保。
如果离职请问,那50%需要赔偿吗?5月份的时候提过离职后来老板娘说加500元一个月工资就离下来了,500元是年底一次结清的。没有写到合同上。如果离职那500元是否能拿到?
如果公司不诚认应该整样才能保护自已的合法利益。

您需要承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没有缴纳社保,您可以主张补交社保+辞职后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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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8
1.劳动合同上注明,员工自愿不交社保,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这份合同属于公司方有过错,你可随时通知公司与其解除合同,公司不得要求赔偿。保险还要补给你的,和公司协商不行,你可以拿着合同到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稽查部门去举报。
2.工作失误一事,公司如果有具体流程,过错不在你,而在打样环节,你可和公司理论,不行你就让步、他们拿出具体工作流程,你强硬一些,即便没有这事,你也是站在有理的一方。
3.500元加薪的事,你没有字面的证据,你可以做为和他理论的依据。
4.凭你的工作经验应该能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最后祝你前程似锦。追问

500元工资的事,我如果去和老板娘谈离职的时候,把关于500元工资的事情录下来,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追答

应该可以,你录的时候可以提及到是几月份提过的。

追问

请问还需要注意点其它什么吗?谢谢

追答

我给你加油了

第2个回答  2011-11-28
1、即使要赔偿,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要分清责任,另外赔偿比例是否有规定?。
2、合同写上员工自愿不交社保也是违法,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你完全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你的社保。
3、加500元每月工资,如果没有文字依据老板又不认账你很难拿得到。
4、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另外赔偿比例是否有规定?。
没有规定的,是老板自已定的

追答

赔偿比例也要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定,不是信口开河想扣多少扣多少吧?如果公司制定了处罚条款并且告知了你们,才能按规定扣罚。所以这个本身就有争议,你完全可以和老板理论。另外工作程序少一道打样环节,是否也有相关规定?所以说责任不能归到你一个人头上,应当大家共同承担。

追问

500元工资的事,我如果去和老板娘谈离职的时候,把关于500元工资的事情录下来,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追答

可以。

追问

请问还需要注意点其它什么吗?谢谢

追答

1、建议你仔细看看劳动合同法全文,用劳动合同法规定跟老板据理力争,这是维护自己利益的基本法律。
2、如果闹僵了,你要注意收集所有在单位工作的相关依据,为劳动仲裁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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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11-28
你这个有点复杂,三件事情搅在一起,得一件一件来
1.设计错误的问题,你现在首要的是拿到你们公司正式的设计打样流程规定,能证明公司有规定设计好后必须打样,打样经确认后才能正式印刷的,第二步,你要有证据证明这次没有打样,直接就去印刷了(也就是公司提供不出打样确认的证据);这两样齐全了,就能证实造成最终后果的,是跳过了一个程序,那么谁跳过程序的谁负责。
2.关于劳动合同,国家法律有规定的,凡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抵触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就算合同上明文写了“员工自愿补交社保”也是无效的,是违反法律的,法律规定只要发生劳动关系就要签劳动合同,只要签劳动合同就要办社保。
3.关于口头加500元工资,基本泡汤了,看你们公司很不规范,而且是老板娘做主,又是无凭无据的,老板娘不承认的话,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除非老板娘许你500元的时候,有人在场听到了,他又愿意给你作证。
以上这些问题,建议先采取和谈的方式,如果和谈失败,那么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仲裁,不过你需要聘请一个律师,否则你自己好象说不清楚。追问

500元工资的事,我如果去和老板娘谈离职的时候,把关于500元工资的事情录下来,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追答

这个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1-11-28
浙江孙律师:
第一,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公司上合同样搞上有一条是,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这是无效条款,公司应当为员工购买保险,责任无法豁免。
第二,员工损害公司利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设计、印刷过程中有过错的员工都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三,增加部分的工资因无明确约定,需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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