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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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30
您好,1.首先要证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29
首先你在这家公司待多久了?是否在他们公司领过工资?领工资的凭证是否有?是否有缴纳社保等福利?如果都有,那就证明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无论签没签合同,劳动关系都不受影响。那还可以去劳动局去仲裁他没及时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合同的,按一个月赔两个月工资做赔偿,超过一年没签订的,就要签无固定了。看你是哪一种吧,只要超过一个月的,那就偏向你了,随便拿一条都能威胁到他,除非他是一个彻底法盲,天不怕地不怕
第3个回答  2021-04-30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不是唯一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只要你拥有以下证据,你就可以放心地向相关部门申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支付记录;2.“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公司向员工出具的身份证明;3.公司填写的“录用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4.出勤记录;5.其他员工的证词等6.相关清单,文件,现场记录等
第4个回答  2021-04-29
只要能够证明你在老板那工作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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