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单位工作有1年了,单位是私企,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辞职,但公司规定提前递交辞职报告,经老板批准后,2个月后才可离开公司,否则扣发当月工资。我知道一般的公司都是1个月,像这样要求2个月的做法,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