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构成表?

如题所述

房地产开发成本基本构成

(一)开发成本费用,下列项目可列入住宅开发成本费用:
1.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开发经营者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时,所交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税费、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可列入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的项目有:
土地出让金
耕地占用税
耕地开垦费
地价评估费
土地补偿费
地上物补偿费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
房屋拆迁管理费
房屋拆迁服务费
征地事务管理费
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发证费
场地清理费。
2.前期工程费:前期工程费,为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环境评估,临时水、电、路、场地平整费等支出。可列入前期工程费的项目有: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勘察费
设计费
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钉桩放线费
环境评估费
临时水、电、路、场地平整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为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发生的费用。可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项目有:
建安工程费,
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临时占路执照费,
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费,
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工程建设监理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施工噪声扰民费。
建设、安装工程费按照国家及孝感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算。
4.基础设施建设费:基础设施建设费,为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住宅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照明、园林、绿化、环卫、排污、排洪等工程发生的费用。此项费用按照市政府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依据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施工图预(决)算造价按住宅面积和营业性面积所占比例分摊计入。住宅小区红线以外专门为本住宅小区建设的基础设施,其建设费用,在国家和本市没有出台新规定之前,可暂按上款规定计入。可列入基础设施建设费的项目有:
基础设施工程费,
供用电建设承发包管理费,
居住小区路灯维护费,
地下水资源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供电贴费,
建设项目共用电力设施代维护费,
绿化补偿费。
5.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为居住小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费用,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凡是进行商业性经营的,要按有偿使用的原则执行,不能计入居住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可以计入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的项目,应依据详细规划和施工图预(决)算造价按住宅面积和营业性面积所占比例分摊计入。
6.开发间接费:开发间接费,为开发经营者直接经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项支出。开发间接费,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并据实列入开发成本。
(二)期间费用:商品住宅开发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与住宅开发项目有关的支出。
管理费用,为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并据实列入开发成本。
财务费用,为开发经营者为筹措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益、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贷款利息与开发经营者预收购房款发生的存款利息相抵,两者的净值进入商品住宅成本。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据实列入。
销售费用,为开发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销售费用据实列支。
(三)税金:税金为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执行。企业收到减免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销售税金处理。
(四)商品住宅开发期间依法应当缴纳的其他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五)利润:销售利润以(一)、(二)项之和为基数计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住宅,其利润率,由开发经营者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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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8

第2个回答  2012-07-19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费3.前期工程费4.建安工程费
5.基础设施费6.公共配套设施费7.不可预见费 8.开发期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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