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的时间,及工资结算时间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 举个例子 某人于5月30日提出离职 按照正常的离职程序 他将于6月30日可办理正式离职手续,而公司的规定是本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上月的的工资,也就是说6月29日发放5月的工资。公司6月30日又都全体加班,那么,对于6月30日离职的人可否办理离职手续,能否当天结算本月的工资?(注 6月30日为周六)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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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9
索要工资被打可以直接报警,由警方介入。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去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们会责令公司按时发工资,一般拖延半个月以上发工资都是不合理的。
第2个回答  2012-07-15
手续能办理,但工资结算不了。追问

能说个具体的理由么?谢谢

追答

因为工资是入卡的,每个员工的工资每月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做好完成然后入账打卡。

第3个回答  2012-07-15
5月30日提出离职 于6月30日可正式离职,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规定.
但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统一规定,需要双方约定,你应该提前与单位沟通,以能顺利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追问

其实 我就是想知道周六日能否办理离职手续及结算工资。因为,按正常来说 ,发放工资日都不能在周六日发放 ,所以,想知道在周六加班的情况下,办理手续,结算工资算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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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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