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纳,新手,我公司发职工工资,会计让我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现金——
这样对吗?为什么不计入“应付工资”呢?有什么区别吗?

会计的做法不对,就像你说的,应该先过“应付工资”科目,这么做可以清楚地看到本期应发多少工资,实发多少工资,还欠多少工资没法。 如果你们单位没有欠薪的情况,省去“应付工资”没有什么太大影响,但是无法像我上述的那样简便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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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8
正常来说,你们这么做一点都不合适,
管理人员的进管理费用
生产单位的进成本
然后挂账在应付职工薪酬
部分代扣代缴项目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下面
而且你们工资难道金额很少,都可以用现金支付嘛?如果是一个公司的话基本是不允许的。
但是既然会计叫你这么做,或者说你的师傅叫你这么做,你就做吧,但是你有必要问问他这么做为什么?
第2个回答  2012-06-28
如果单位不采用预提工资的方式核算,这样也是可以的。你们会计的处理方法是省略了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这个过渡分录。
第3个回答  2012-06-28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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