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随意加班,又不给任何报酬,作为个人怎么办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12
单位随意加班,又不给任何报酬这虽然在法律上是说不通的,而且劳动合同也有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单位都是这样,一副你不干可以走人的态度。我建议应你个人可以先和领导沟通,是否给予加班补贴,如果沟通不行,我建议要么干,要么就辞职,毕竟想要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这类案件时间很长,而且还很费时间。
第2个回答  2020-10-12
单位随意加班,又不给任何报酬,这样的单位一般都发生在私人企业里,大公司一般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应该怎么办?这要看自己有多强的职业技能。说直白点,就看你自己有没有本事。如果有能力,就应聘到大公司工作。比如,国企、合资企业、外资企业。这样的公司会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有加班工资,有节假日出勤工资。而一般的小公司,都是私人老板,本着节约人力成本考虑,都是死工资,日常加班也不会给加班工资。
作为个人,要么忍,要么离开。因为,不给加班工资,不是针对你一个人。公司有薪酬管理制度,即使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民不举官不究。如果你执意要按劳动法规定去要求单位执行,估计你离被辞退不远了。
第3个回答  2020-10-12
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时间从事工作相关的事项的,我们称之为加班。但是单位安排加班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还要征求员工的意见,支付其相应的加班费。那么要是单位长期安排加班却不付报酬,这样合法吗?马上为您奉上相关内容。
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应否支付劳动报酬问题,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长期加班加点不付报酬是不合法的。
一般情况下,单位要是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需要根据加班时间段的不同,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工资,否则的话就构成了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情况,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第4个回答  2020-10-12
1、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2,、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加班费用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反应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5个回答  2020-10-12
单位随意加班,不给任何的报酬,作为一个人来说,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我建议你可以和单位的领导协商一下,看能不能够把你们的加班费给补回来。实在不行的话,就去找劳动部门进行仲裁,然后辞职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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