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随意加班,又不给任何报酬,做为个人怎么办好?

如题所述

针对早已加班的,你可以索取加班费;针对将来单位依然安排加班的,你可以拒绝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单位安排职工加班是必须征求职工允许的,换句话说你当然可以拒绝。但是,你需要搞清楚单位对你推行是指哪种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下,仅有上班没有加班;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全年度2000钟头内仅有上班没有加班(法定节假日以外),这几种工时制下你拒绝你以为的“加班”。

其实就是拒绝照常上班,一不小心就构成了涉嫌严重违纪了。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用工单位理应严格遵守劳动定额规范,不能逼迫或是变向逼迫员工加班。用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国家有关要求向职工付款加班费。单位随便加班,又不给任何的酬劳,这种单位应该不会是国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大多是私人企业。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在劳动用工层面还是挺标准的。

私人企业可能为了能减少用工成本而降低用总数,乱扣职工福利,减少或不缴员工保险等,这都是违反规定《劳动法》的。您有工作能力到哪里全是金饭碗,你也是老总必须的优秀人才,企业的标准便会为你而更改。

你没工作能力,或者能够随便替代得人,那你就得融入他人,融入标准,承受不合理,如果没有厉害的工作能力,到哪里都一样!最先不知道你的单位是“金饭碗”或是“私人企业”假如是金饭碗加班便是应当的,能让自身及其领导干部看好,还可以学习培训使你在之后成为领导干部后了解怎么做事,假如是私人企业那样你可以先问问自己在里面需要什么,能够让你带来什么?你可以在这其中学习培训到哪些?一般在并没有酬劳的单位加班那叫盘剥,但是也需要有利用价值才可以被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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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6
如果你只能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话,那么你只能学会忍受,并且这种行为也是非常不合法的,因为加班是必须要给予加班费的。
第2个回答  2022-07-16
可以通过劳动局进行举报,如果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了不法的侵犯,可以通过劳动局进行自己的权益维护。
第3个回答  2022-07-16
我认为应该跟领导说自己的工作完成了,不需要加班,直接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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