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薪按照底薪除以30天算合理吗?

老板算日薪的时候要把星期天算进计薪日里
,但是却说星期天没有工资

不合理的。
如果按劳动局规定的工作时长来算:您的时薪=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像您这种情况已经有证据了,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诉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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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7
日工资=基本工资除以30天合理吗?答案是不合理。可向劳动监察局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第2个回答  2021-11-17
当然不合理,应该除以实际的工作天数
第3个回答  2021-11-18
肯定是不合理呀。这样算出来的底薪肯定是很少啊日薪。因为你平时上班还有公休呢。你跑去公休,你的工资不也是这样吗你应该减去公休的日子。才对了,是你平均的任性。
第4个回答  2021-11-17
肯定不合理啊,你看哪家企业是这样操作的,这老板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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