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5-08
这个发自灵魂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中有描述: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因此,除了《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情形之外,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我们可以拒绝加班。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我们的内心是真正拒绝加班吗?
我想大部分都不是,我们真正拒绝的是:加班了,却没有加班费。
最近几个头部互联网公司相继取消了“大小周”,导致大厂员工们一片哀嚎,因为损失了不少加班费,相当于被降薪了。
所以,给钱的加班,大部分职场人都不会拒绝。当然我们不排除有把上班当成乐趣的少部分家底殷实的职场人。
从法律角度可以拒绝加班,但是为什么那两个员工判赔了1.8万?
扬州判赔1.8万的原因是那两个员工是影响公司项目交付的关键因素,公司的全部损失是12万,法院判主要责任在公司,应承担经营风险,员工为次要责任,判承担15%的责任。
如果你的岗位比较特殊,领导安排你加班,你明知道事情非你不可,其他配合的加班人员也都到位了,你拒绝加班结果导致公司损失,真的有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关键即使不承担损失,如果你真的这么干了,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都可能面临离职。
快递公司的拒绝加班案例虽然判公司违法解除,员工获赔8000元,但是与失去工作相比,8000元真的太少了。
即使是没有加班费的加班,如果直接拒绝,无异于将自己孤立于团队之外,站在领导的对立面。即使明面上可能什么都没有说,后期的升职涨薪,基本无望了。
所以在加班这件事情上,职场人真的有点无奈。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是为了碎银几两、图个生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