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是由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检验 抽样》(GB 5009.85-2016)规定的。根据该标准,留样数量应当根据被抽样食品的种类和检验项目而确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留样数量范围:
1. 糕点、饼干等小包装食品:每批次不少于200克。
2. 方便面、速冻食品等大包装食品:每批次不少于500克。
3. 液态、半固体食品:每批次不少于1000克。
4. 肉制品、水产品等易腐食品:每批次不少于1000克。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只是一个参考值,实际留样数量还应根据现场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调整,并确保留样量能够满足后续检测和分析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