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了一家工厂新员工加班有加班费但是只有8块钱 而且每天加班接近5个小时 我可以选择不加班吗

如题所述

1、劳动者是否加班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的结果,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2、劳动者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加班费也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平时15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200%、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300%计算加班费的。
3、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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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9
新员工不听话肯定会让公司推掉的,还是坚持吧,如果有好的机会就不干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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