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1-16
你现在就咨询劳动局 你这种情况怎么办,反正你没给保险啥的,劳动局也知道了,该怎么赔就这么赔,这次破财免灾吧,被人家盯上了。如果他们告你到法庭,你就也找个律师等着他好了。
第2个回答 2014-01-16
上班有没有满一个月呢?《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第3个回答 2014-01-16
你怕什么,一个月是试用期好不好,大不了你就赔一个月工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