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员工反告老板没给工资,没给买保险

本人于2012年聘请三轮车司机一个帮送货,再这上班一个月便辞职。到上个月接到劳动局来电话被告没给该员工工资,没买保险。我们这都是每个月固定时间结算工资的,发工资忘了给其签字。现在,他就反过来告我们没给发工资,没给买保险。我们是属于个体门市,当时也不懂。也没给签合同什么的。现在吃上官司,怎么办?

你好,一般来说,员工要在单位那里上班超过三个月/半年/一年才会给买保险的,他才上班一个月便辞职,中途又没有什么工伤,不符合保险条例,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工资方面,如果你真的发了,最好找证人证实一下,比如说,在给这个员工发工资的时候,有谁可以作证。建议最好就是联系当事人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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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6
你现在就咨询劳动局 你这种情况怎么办,反正你没给保险啥的,劳动局也知道了,该怎么赔就这么赔,这次破财免灾吧,被人家盯上了。如果他们告你到法庭,你就也找个律师等着他好了。
第2个回答  2014-01-16
上班有没有满一个月呢?《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第3个回答  2014-01-16
你怕什么,一个月是试用期好不好,大不了你就赔一个月工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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