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规定,实习期的期限应该多长?

我现在已经毕业4年,这是我第2份工作,和国企签的是6个月的实习,过6个月实习后是两个月的试用期,我想知道这6个月合法么?

试用期是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半年,在此期间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过了试用期,签订正式合同,要解约就得按有关规定了。而见习期、实习期是用人单位自己规定的,合同上写上了就得执行,没有法律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9-03
法律上没有严格要求实习期的长度,所以还是看各个公司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0-09-03
实习期大多是针对在校学生临毕业前至企业学习的期间。你已毕业4年,不应该再有实习期。
第3个回答  2010-09-03
都毕业这么久了再工作就没什么实习期这一说了,直接就应该是签劳动合同,开始试用期了。这6个月是不合法的。
第4个回答  2010-09-05
你毕业了就没有实习这个说法了。

再签6个月的实习期是不合法的,已经与国企产生劳动关系了,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试用期6个月,那么合同时间至少3年或以上。

你可以要求该国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第2个月起的二倍工资。如单位不同意,就去申请劳动仲裁。你的毕业证书和6个月的实习合同是证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