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共五口人,上有大姐、二哥,我排生老三,按国家政策,我是属于超生子女,不能分有责任田,按我家人口只能分得4个人的田地。父母健在,现在姐姐已经出嫁,二哥则提出分地,他的分法是:2.4亩/4=0.6;(2.4-0.6)/2,他能分得0.6+0.9=1.5亩,我则只有0.9亩,这样分合理吗。当然我是不同意的,我要求平分,他也不同意,如果打起官司来我能赢吗。最好是从事法律方面的人员给我个专业的意见,谢谢。
不是说我想争,我也从来没想过争,是我哥先提出的,而且态度很野蛮,我不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