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一首的翻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7
此诗是莎翁十四行诗诗集中的第一首,中译很多,水平参差,瑕瑜互见,有的出自梁实秋、梁宗岱这样的名家,也有出自北大英语教授辜正坤这样的译界混混(其烂译早有行家痛批)。

研究者认为,此诗是莎士比亚写给某男士的,劝他去结婚以传宗接代,告别单身生活。此诗既是写给如今所谓“单身狗”的,必有一番很接地气的道理。正是出于这一点,我才读了原诗,又把它译了出来。此诗作于1590年以前,前12行分三节,各包括两个韵,最后两行是对句,另用一韵,全诗一共7个韵,韵格为:abab,cdcd,efef,gg。

这是一首莎士比亚体十四行诗(Shakespearian Sonnet),其格律为抑扬格五音步(Iambic pentameter),因此中文通常以译成每行10字、至多12字或14字为佳。我的译文前3节每行10字,隔行押韵,最后的对句每行12字,同韵。

这篇中译,每行均为12字,很齐整,大致合韵,但遣词多有牵强之处,乃至以文害意,例如“富源”,原句用的是thy content,直译是“你的内容”,实指体内蕴含的后代种子,也可叫DNA吧。“富源”是译者生造的词,其义不详,可能是“丰富资源”的缩减形式。

最差的是最后两句,为了押韵,竟造出了“贪夫,就吞噬世界的份,由你和坟墓”这样的句子。须知,原文第12行的chorle,本义为悭吝人或者小气鬼,与“贪”(greedy)不是同义词。再者,这两句如此颠倒语序,显然是为押韵起见,但己完全无法表达原意。

另外,原文使用了3个worId,一处在第9行,其余两处在最末两句。译文在第一处将它译作“大地”,却将第二、三个译作了“世界”。这不合规范。World在此诗语境(context)中的含义是明确的(即世界或世人),不能过度生发,尤其在相对比较狭窄的语境中。举例来说,中药名“紫河车”其实就是“人胎盘”,就指称的对象而言,这两个词是等值的,可以互换,但不能在同一个语境中兼用,滋养药“胎盘素”不能称为“紫河车素”,因为语境不允许。

梁实秋译莎翁的诗一向都比较随意,其一表现在对原诗意义的把握,其二表现在对原诗形式的处理。这篇译文的不足,首先是句子长短不一,最短一行10字,还有一行13字、14字、15字乃至17字(第14行)的,可见其形式之松散。十四行诗是格律最严的西方诗歌体裁,不守格律的译文只能算“意译”,不足作译诗论。

其次,其中文用词也有失严谨。例如“幼嗣”是生造的词,“奇葩”是原文没有的意思(原文只说到了美艳春天的先行使者,即herauId to the gaudy spring,与奇葩无关)。“永久不朽”是同义重复,因为“不朽”己含永久之意,但此处又绝不能用“永垂不朽”(垂的意思是流芳后世),因为那是悼词里才用的,用它描述“美的玫瑰”太重了。

另外,在同一语境中并用“之”和“的”两字,会给人不伦不类之感,例如译文的第9行和第10行。至于“可以继续他的风流”一句,则更是过于随意的生发,并不足取,因原文might bear his memory的意思是“可能继承他的特点”,与“风流”无涉。

最后解释一下:“这世界应得的一份”,原文是the world's due,指的是“你”通过婚姻留给世界的子女,而“你”若不婚,便是欠下了本应留下的这份,所以也可以译成“你欠世界的那一份”。英文due to somebody也有“欠下某人之账”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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