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到其它人来顶替我的岗位,意思是要我主动离职,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建议你坚持不主动离职,如果主动离职,经济补偿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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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1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必备条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变更你的工作岗位,应当事先与你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2、公司不主动提出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不愿意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而要让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使你得不到经济补偿。
3、其实公司的做法就是掩耳盗铃,你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就以公司违约提出辞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依据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照样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能调整你的工作岗位。
4、关于公司的宿舍问题,这是公司的员工福利之一,只要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享受与其同员工同样的待遇,这是合理合法的,公司没有权利剥夺你的福利待遇。
5、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要求公司执行,如果公司不执行,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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