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每月有没有总的时间限制?

如题所述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相关《劳动法》规定如上。
如果是时间上限的话应该是44小时每周+3小时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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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06
不规律的工作,不是没有时间限制。它的目的是工作,由于工作的性质和责任限制工人的工作时间不能按小时工作制的固定数量的限制。通俗的讲,不规则的工作每个工作日是工时制的工作时间没有固定的限制。但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不超过每周44小时以上;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雇主不规则的工作时间,法定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加班费支付,至少每周休息一天。 [“劳动法”,“不上审批的综合性企业计算工作时间的时机和实施,”劳动部颁发的“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2个回答  2019-08-01
超过36小时算加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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