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还没结束.可我不想做了.公司不让辞职怎么办?

试用期期间.因不满意这个工作要辞职.辞职信已经递了.公司还是不让走.因为怕工资不给所有现在还没走.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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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写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不管他批不批辞职,3天后就可以正常离职了,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要是不给钱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

扩展资料: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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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31

试用期就是当我们在进行一份新的工作的时候,我们在新的工作单位确立是否成为正式职工的一个期限。那么如果我们想要在试用期之内进行离职的话,但是公司不同意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第3个回答  2013-01-29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三天书面申请离职的,公司没办法强迫员工留在公司,放心,他不发工资,你可以到公司所在的劳动保障局投诉,保证工资立马发给你的。
第4个回答  2013-01-29
不让你走你可以跟他说不给走那我可以打电话给劳动局咨询下的。这样绝对让你走,而且工资一分不少给你。因为你没跟他签劳动合同被劳动局发现罚款的。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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