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干了六年多,厂里一直没给买社保,现在厂不开了,请问有没有什么补偿?

如题所述

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另外要求补交社保或者协商现金补偿
补偿金无法和单位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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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4
厂已经都没有了,也就是破产倒闭了,谁还给你补偿。
第2个回答  2016-12-24
应该没有,如果没有给你交保险的话追问

我该怎么办?

追答

那也没办法,只能重新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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