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劳动合同,想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在公司待了四五个月了,进公司时签了一年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了,写了辞职信,单位不批,请问我该怎么办?是不是就算单位不批,一个月后离开公司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呢,还有就是我该如何收集我何时写了辞职信的时间的证据,我怕到时公司不承认我一个月前写过辞职信,(写得详细点,我一定给加分)

劳动合同签了没到时间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当事方签署生效,就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立即走人不干了,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的,但是行为是属于违约,如果协议上有违约责任条款,要按照协议执行,签订兼职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想干的,可以随时向单位提出辞职,兼职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不受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限制,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一些人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在没有说明自身条件的情况下,选择离职,那么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那么按照规定将给予违约赔偿。总而言之,我们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才能尽可能的避免纠纷的发生,引发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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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6
1、你可以辞职以后一个月后离开,不用支付违约金。
2、你将辞职信复印后再交上去,另外还可以email,fax一份给你公司主管,还可以当着众人,最好是有你可以信任的人在场,到时可以给你作证。这些他们都不能抵赖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29
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出钱做过专项技术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那么就不用支付任何违约金,否则就要支付培训协议约定的合法的违约金。辞职不需要得到单位的批准,单位批准并不是法定程序要求。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并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在30天后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邮局快递辞职信给公司人事部或老板,在快递单上注明“辞职信”,上面有邮寄日期,可以证明你的辞职日期。而公司或老板是否收到在邮局或邮递员那里肯定有签收记录,公司的收信人肯定会在签收记录上签名。顶多加上两三天的快递时间,那么三十多天后你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第3个回答  2008-10-28
公司不批?意思是你的领导还是行政部的领导?直接找行政部的领导吧,他们应该都学过劳动法的,是在不行,写了之后复印一份。
第4个回答  2008-10-28
去找经理给他一拳,事就解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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