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多发了一个月的工资给我,但是我没有办理辞职手续,这个怎么办?

我是3月底打的辞职报告,但是一些手续我一直都没有去办理,4月份我拿到了3月份的工资,可是到5月份,我又拿到了一次工资,虽然这个工资是最低标准的,但是这个算是怎么回事?难道我不去办理那个手续他就一直这样发最低标准工资给我?如果我去办理手续,那些该交的金是不是要我一个人自己缴了,还是什么?

这种情况确实是有的,我有朋友离开公司后又拿了一年多的工资,直到公司催他去办手续。这种情况估计也就是在国企存在,反正是公家的钱,人事和财务也没必要去较真,如果你在公司时人缘还不错,大家也就睁一眼闭一眼。
不过,也不是说你不去办手续就可以一直占便宜的,没办离职手续又长期未上班可以按旷工处理,公司什么时候想处理时办个开除就行了。开除的结果是你的干部身份就没了,当然现在干部身份基本也没什么用。开除或办理离职手续这两种方式,对你的人事关系,档案,保险缴纳基准都会有不同的影响,如果你无所谓就一直拖着不办就行了,如果你觉得得不偿失就回去办一下。

另外如果没有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原公司又没开除你,你是不能和别的公司签新合同的。

在你办完离职手续后,又没有签新公司前,保险是要自己去缴的,公积金可以不缴纳。追问

那在这个多发一个月工资的钱的时候,公司也同时帮我缴纳了保险了?还是要我自己去缴

追答

办理离职手续时,保险和公积金也是其中的两个手续,既然还没办,估计是给你缴了。
另外,发工资和缴纳保险是两个不相关的事情,正常不会在同一天办的。

又仔细看了一下你的问题。如果4月份发的是3月份工资,那5月份应该发4月份的工资,是完全正常的,不存在多发工资的现象。因为你3月底辞职,正常一个月内办手续,所以正常4月份你还应该上班,公司还应该发你4月份工资,除非双方对离职时间已经协商一致。现在的情况可能是你4月份未去上班,公司却按劳动合同法把你4月份工资也发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保险应该也是缴到4月份。

追问

但是我3月份辞职报告一交就直接走了,4月份都没去上班,怎么不是多发一个月工资呢

追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应提前一个月申请。这一个月其实主要是给公司一个缓冲时间,找人接替你工作,交接,办手续之类的。如果一个月满了,公司仍不放人,可以直接走人。
就是说不能交了辞职报告就立马走人的,现在你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但是公司是按正常国家规定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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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3
那么你现在还有没有在公司上班呢?如果没有你该退的工资赶紧退回去,还有就是社医保的钱该自己交就赶紧去自己交了,我觉得做人就是光明磊落,这样自己心里才踏实。
第2个回答  2012-05-23
我个人认为如果你真的要走,那你就还是趁早去办离职手续啊,因为你辞职一定是你有了更好的工作啊。至于多发的工资,我个人认为钱挣得心安理得才能花的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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