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理由单方面调动职位,变相逼我离职,可以去劳动局仲裁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劳动者要以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动职位为由去仲裁维权,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单位没有理由的调动职位想让员工自离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一、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三、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四、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六、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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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可以申请仲裁。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充分合理性,其用工自主权应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行使。
  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表面上看没有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也不具有侮辱性及惩罚性,但实际上劳动者并没有能力胜任新岗位,用人单位是变相辞退劳动者,故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2-08-31
逼你主动辞职是为了节省一笔补偿金。如你不愿,千万别主动辞职。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你的职位,那么变动职位属于改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你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必需明确是因为你不同意调换岗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8-31
公司要辞你,手段是很多的,既然要赶你走,现在的做法是很高明的。建议你千万不要主动辞职,你可以与公司协商离职,但一定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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