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倒班工厂,实行的四班两运转,具体上班是这样安排的:A组1号白班(12小时早八点半到晚八点半),B组1号夜班(晚八点半到次日早八点半),C组2日白班(12小时),A组2日上夜班(下夜班休息48小时),D组3日白班,C组3日夜班,B组4日白班,D组4日夜班;就这样一直的轮回,就是上一个白班休息24小时,上一个夜班休息48小时,我想问问这样的倒班是否合法,还有是否应该给发放夜班补助,还有就是我们没有公休,只是倒班公休(即周六、周日)是否应该算加班?我是D班的我们组今年全年将上183个班,合成正常的工时我们多上20多个班,是否应该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