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厂上班,工厂没跟我签合同,我做了十几天发觉工作不适合我,我可以辞工拿工资吗?劳动法有规定吗?

如题所述

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下单方解除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特定的事实发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试用期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伤。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
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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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5
可以,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影响工资结算,不签订合同工厂是违规的,按劳动法可以申诉两倍赔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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