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现在离职了,但是公司领导各种理由不给工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在12月中旬离职了,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提离职,但是一直没有找人和我交接工作,离职一个月了,但是没有给我开那半个月(12月)的工资,给公司领导打电话,找各种理由不给工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没有打卡记录,只有电子档考勤表和电子档的工资表,我手里也没什麼证据,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麼办,谢谢!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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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25
你可以去劳动局说明一下你的情况,请他们帮忙。如果他们有银行转钱给你每月,也是一种证明,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

他们的问题比较大,没有劳动合同比较严重。

以后要注意保护自己,打电话时候录个音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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