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11月到一家装潢公司工作的,直到13年2月份,公司因为要求我在3月1日调离到其他地区,我不想去,所以就写了辞职报告,一直上班到2月28号,地区领导也签字同意了,但是三月份我去要工资,公司大老板以调令在我辞职日期之前为由拒绝支付我的工资,之后我找了相关负责人,都很敷衍的对待我,电话我也打了很多,就是没有任何回应,我该怎么办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上述两种方法相对要快一些,如果还不行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
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