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七八百元工资,企业为了留住员工,对不干的员工不解除劳动合同,不让领取失业金,我们该怎么办?

以前按厂规对连续旷工15天以上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金,因为工资低的没法生活,很多员工相继离厂出走逃命,厂领导为了不让员工离厂,今年决定对旷工等违规的员工不再解除劳动合同,对长期旷工的员工按自动辞职处理,目的就是不让失业的员工领取失业金,以达到留住员工的目的,我们该怎么办?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9 W4 O' o' y( ?/ _# c8 c$ q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6 K0 A4 l) {8 H' R8 Y$ I% m" g, k % O6 C4 V$ F5 N0 g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7 a! q6 `$ y* z! U* k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_0 c' b( ~8 u9 E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4 _, K0 n w5 Z, C1 u0 A*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员工已经违法企业的规定,当然不用支付补偿金!6 K: m6 l3 E/ `! @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贪污、盗窃、赌博、不够刑事处分的;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犯有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此处“严重”二字很重要,什么情况属于“严重”,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明确以利于操作。也就是说需要用人单位事先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属于“严重情形”,且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严重失职也就是具有严重渎职行为,如值班时间不负责、擅离职守,致使工厂的产品或原材料被盗,或由于粗心大意,使本该发现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造成事故发生,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需要注意的是: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只有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严重”及“重大损害”仍然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重大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量化,如达到10000元则为“重大损害”,方可以作为“重大损害”的标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书,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况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发出书面通知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并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者已签名确认送达的书面通知书、劳动者的书面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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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9
到区一级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拿着仲裁裁决书领取失业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29
不领就不领喽。
失业金又不会作废的,交满半年才能领一个月的失业金,现在不领,将来也能领,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的也多得是。追问

失业金到正式退休后还能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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