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服装厂上班,快2年了也没有劳动合同,经常性加班 一个月有时候就休息1 2天,晚上有时候干到半夜下班,

我们工资是按小时计算的,晚上没有加班费 星期天也没有加班费 我想打立即辞职,就是当天打当天就走那样的,如果不给我结算所有工资怎么办?劳动合同上有相关规定么? 2年都没有劳动合同能多要工资么?补充一点,这厂子基本上都没有按劳动合同规定办事,也没有保险 我如果想多要工资的话 是不是还得收集点什么证据?这厂子我都不知道有没有法人代表

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2、如果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也可以同时主张加班费。
3、你可以以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关键是你要能证明和工厂的劳动关系,如果能证明,胜诉率就会比较大,如果不能,胜诉率就比较小了,至于具体的证据,你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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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0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社保赔偿、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如果单位不给你工资,带上这些东西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的监察科申请对公司的处理,如果公司仍不悔改,带上证据去仲裁院直接申请仲裁。要求以上所有赔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为劳动者交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12-07-11
按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跟每位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帮员工购买保险,否则就是违反劳动法。既然是违反劳动法,自己离职也是合理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站去投诉,劳动站会帮你把自己劳动所得的工资追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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