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某企业保安说单位有二十余人盗窃公司产品,李某几人被拘留.一个 月后,李某等人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一年,另几个人因职务侵占罪判刑.后李某等人到单位要求上班,单位说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让上班,与他们终止了劳动合同.一年后取保候审解除,李某等人又多次找单位要求上班,单位以案还没有结为由不让上班.至今已有五年,案件仍然没有证据,没有进展,单位仍然不让李某等人上班.养老保险已五年未交,一句案没有结,几个人就被解除了劳动关系.请问单位这样做有没有不妥的地方?李某等人该怎么办?